聯合新聞網作者: 記者曾雅玲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1年12月23日 下午12:00
 
勞委會昨天修正勞保條例,未來勞保生育給付將由按次發給改為按「胎數」發給,明年一月起雙胎胞產婦可領兩個月、三胞胎可領三個月生育給付。明年一月起,勞保老年年金、遺屬年金、失能年金也都將加碼數百元,立法院若在下個會期通過,將回溯至一月補發年金差額。

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石發基表示,考量道德風險,勞保限定投保滿兩百八十天正常分娩、投保滿一百八十一天早產的婦女才能請領生育給付;這項規定使懷孕期間找到工作的婦女,因加保時間不夠久,喪失領生育給付資格,又因就業,不得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,落得兩頭空。

勞委會昨天刪除勞保年資限制,未來只要投保勞保滿一天,或懷孕期間遭裁員的勞工分娩,都可請領生育給付;每胎生育給付金額為生育前半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。

此外,勞保各項年金也比照老農津貼及社福津貼同步加碼。

明年元旦起,老年年金、遺屬年金最低給付標準將由每月三千元調高為三千五百元,失能年金由四千元調為四千七百元;未來也比照各項社福津貼,每隔四年依物價指數調整。

勞委會昨天也調高了勞工職業災害的補助標準,勞工罹患職業病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、看護補助等,按病況與喪失工作能力程度分類,逐項調高三百元至二○五○元不等,調幅約為百分之十七。

明年元旦起,給付給因職業病而完全失去工作能力者的職業病生活津貼,將由每月七千元調至八千兩百元。

多項職災或職業病導致失能的勞工,經認定「嚴重」程度者,職訓生活津貼補助明年起增至一萬四○五○元,比現在多二○五○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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